法律问答

我自己的快递丢了,快递公司让我提供价值证明,我给他们发了购买记录,他们说没用,最多只能赔偿300,我的总价值是500,购买记录是价值证明吗?

消费者维权
2024-01-19 13: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要求快递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且辅以证据证明,否则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物品价值并退回邮费。快递丢失的,首先按照快递合同(见快递单背面)的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运输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即赔偿寄件人货物的实际价值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分析: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全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与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全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与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快递服务标准,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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