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抱怨学校老师打了哪个电话

2024-01-19 13: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诉教师找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体局。投诉渠道:1、拨打当地教育服务热线;2、登录当地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在“主任信箱”投诉;3、到当地教委信访接待地点信访;4、拨打当地的政府服务热线12345。法律依据:《教师法》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法律分析:投诉学校老师,可以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 举报老师的不良行为的方法如下:1、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2、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各区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受理市民投诉,确保通讯畅通,查实违规问题三天内拿出处理结果。市里也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