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面邻居在自家后面盖围墙合法吗

业主维权
2024-01-19 14: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市围墙建立需要审批,到规划局进行审批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建立;农村围墙建立一般不需要审批,但应当互相协作兼顾利益,同时不得损害相邻他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分情况而定。在没有损害邻居的相邻权的前提下,即使邻居没有签字,也是允许正常的房屋翻建或者维修。如果有损害邻居的相邻权的,必须与邻居进行协商,得到邻居的同意。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 住宅小区外墙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的部分,对于该部分的处置权,也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住宅所有权人即业主,享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专门所有权,同时也享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