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20 07: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分配情况是: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除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财产的分配如下:
    1、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财产的分配:
    1、协议离婚的,只要双方同意,可以在法律框架内任意约定;
    2、诉讼离婚的,首先要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部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