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涉嫌故意伤害罪第八十条第一根据第四天

刑事辩护
2019-06-30 14:3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提出申请,申请人的资格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取保候审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人保另一种是财保,由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并提供保证书。 保证人应当符合的条件: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必须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必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必须有固定收入和固定住所。
  •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需要符合《刑诉法》下列条件: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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