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景洪市的水电费是怎么算的?

2024-01-20 08: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结合具体案情来算的
  • 法律分析:水费有基本费用。水费构成为基本水费 、城市附加费 、水资源费 、污水处理费 、南水北调基金、水厂建设费、省专项费(根据省市收费不同,构成不同)。水费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殊行业用水五大类。
    水费的缴费原则是实行“阶梯水价”,基本特点是用水越多,水价越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 法律分析:可以的。
    水费可以进行参考
    1、居民生活用水:
    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业用水:
    3.90元/立方米;
    3、工商业用水:
    4.10元/立方米;
    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
    4.60元/立方米;
    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农赔水:
    0.60元/立方米。
    商业水电费的标准可以参考:商业水费价格:
    2.32元/吨,当中包括
    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和
    0.02元/吨的水资源费。目前商业电费价格:丰水期:不满1千伏时,为
    0.785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时,为
    0.7743元/千瓦时,35千伏以上时,为
    0.7693元/千瓦时,枯水期:不满1千伏时,为
    1.053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时,为
    10.383元/千瓦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