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无故放假,没有工资的那种,也没说放多久,这样合法吗?

讨薪
2024-01-20 08:4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企业给员工放假,却不付工资,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有相关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需要支付员工标准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要为员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企业能无故放假给员工,但是应支付相应工资。企业能无故放假给员工,但是应支付相应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公司没事做而放假,但不给底薪的,一般是不合法的。这属于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如果在一个月内的,用人单位仍然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生活费用。现在经济大环境差,很多制造业的工厂缺少订单,然后就会安排员工放假,这些员工的假期基本上是一个月只有一天或者一天都没有,那么现在就有一个问题了:入职前谈好的工资保底,但现在没生意,不仅老板困难,员工也一样难,不仅保底没了,工资变成了上几天算几天,放假变成无薪假,员工也无办法,毕竟外面工作也不好找,怕失业。这样合法吗?当然不合法。如果不是员工原因导致公司强制放假,则不符合劳动法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就是说你是一个月发一次工资的,一个月内,不是劳动者原因造成放假的,工资都必须给足,就是平时上班多少就给多少;如果放假超过一个月的,那么多出的部分,就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这个大家可以了解一下,虽然对于底层的打工者不太现实,但知道多点法律法规还是有好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