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儿被一辆面包车撞了,头部淤血有挫伤,在医院住了半个月,花了6000元,对方有车险,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多少钱赔偿合理,帮忙给估算一下,谢谢

2019-06-30 14:5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主张合理的赔偿。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被车撞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要求肇事方赔偿,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权。
    办理民事起诉应当做好如下准备工作: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员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如果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且在事故中被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下班路上被车撞伤,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员工都有权按照人身伤害侵权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规定向轿车方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