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提交了辞职信,但公司没有收到,并完成了相关的工作交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月后可以自动离职吗?公司是否应该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0 09: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员工自动离职也可以按着,正常的离职流程去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因为办理离职手续是你的权利,你所在的公司不会因为你自动离职,会导致你离职手续不可以给你办理。只要在大商辞职报告起30日内,就要批复这个员工的辞职报告。所以说,如果实在不行,你就打一份辞职报告,然后等待一个月以后再去办理,我想你所在的单位就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员工自动离职交接完毕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提交辞职信,30日后正式离职(试用期内3日后即可正式离职)。用人单位存在损害离职合法利益的,离职可以立即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30天之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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