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村自来水管破了谁负责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20 10:0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上下水管漏水按下列情况确定责任:1、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2、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自来水漏水费用承担责任应做如下划分:
    1、如果漏水部位属于公共区域设施,应由物业负责维修,费用和损失应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出,如果未设公共维修基金,则应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
    2、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当,发现了漏水没有及时采取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措施,则该部分漏水损失应由物业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下水道反水的责任:
    1、如果户主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
    2、如果确实是楼下其他用户擅改装家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楼下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