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为目的的转账,需要返还吗

婚姻债务
2024-01-20 10: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订婚期间的转账如果是借款的话需要退还。一方转账给另一方的款项性质被认定为赠与,则无需返还;但当转账款项性质被认定为借款,则应当返还。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前的财产转账是否可以要回取决于该转账的定性,如果属于借款性质的,当然可以主张要回。如果属于赠与性质的原则上是无法要回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形。
    1、如果属于借款,行为人应当从还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会导致诉讼时效终止,无法胜诉。
    2、行为人将财产赠与他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赠与完成,无法主张返还,但是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结婚之前的转账,离婚时一般是不需要退还的。对于一方自愿转给别人的财产,应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要回的。但是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而离婚时双方只能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婚前财产,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