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家公司工作5-6年,年龄超过63岁,准备辞退,有没有补偿?

无故辞退
2024-01-20 10:5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的。辞职赔偿的情况是因为企业减人提效、或者公司经营不善丶公司不裁人无法正常的运作的情况下,或者公司破产等情况,辞退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告之员工并按劳动法规定结算赔偿,但根据劳动法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1个月,按上年本人工资的平均工资补偿1年为一个月,如果你工作了七年就补偿七个月工资。如果你是自愿离职这个补偿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