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400不还能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4-01-20 11: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支付令,也可以起诉。如果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起诉的法院管辖的,就可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 欠钱1000是可以起诉的,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原告有诉讼能力;被告明确;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该案件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可以,法院受理案件,没有最低数额限制。需要有证据证明欠款的真实性。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没有金额下限的限制,只要存在民事纠纷,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标的额为400元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一审判决即是生效判决,不可以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