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饭店吃饭自己不小心被烫伤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0 11: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饭店吃饭被烫伤,如果是饭店的责任,你可以找饭店赔偿,如果是你自己不小心烫伤,可能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烫伤他人属于侵权行为,无意烫伤他人的,也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要承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饭店经营者,对顾客的人身安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