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快递很久没拿了,丢了怎么办,自己负责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20 11: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快递丢失,快递公司应当向寄件人负责。首先弄清楚在哪个环节丢了,是运输途中,还是投递途中,运输途中公司赔,投递途中快递员赔,公司负连带责任。假如寄件人也有过错的,可能会减轻快递公司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今后快递丢了的,如果是快递公司没能将其送到收货人手中,一般是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七条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快递丢了快递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