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索赔
2024-01-20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可以赔付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赔付工伤的条件如下: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 工伤后的赔偿标准:
    1、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等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等级可以分为一至十级,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在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区别,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打工受伤赔偿标准: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来定。
    1、要申请工伤鉴定。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2、补偿: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