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二楼有权利阻止一楼商铺广告牌挂在我家墙面上吗?

业主维权
2024-01-20 11: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铺门头国家规定:商铺招牌应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广告的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由管理处给予批准,按照户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广告法》第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 门面房不让挂广告牌是合法的。业主对于建筑物住宅、经营性用房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有权拒绝在共有部分挂广告牌。并且,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门面房不让业主随意挂广告牌合法。业主对于建筑物住宅、经营性用房的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有权拒绝在共有部分挂广告牌。并且,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