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5年在烟台莱州退休的员工。我还没有收到独生子女费,也不知道去哪里领取。希望律师能帮我解答!谢谢你

2024-01-20 11: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独生子女费怎样领取,都没有一个的规定,是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情况,来分发独身子女费。首先要去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申请再到当地政府机关领法律依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是有工作单位的父母,可以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到工作单位人事部申请,在领取;如果在经商,可以带齐所需证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在领取;如果是城市户口,但是但是待业在家,也没有工作单位,也没经商,就到户籍所在地,提交资料,申请再领取;如果是农民,要备齐所有证件,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申请,再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一、独生子女费发到孩子多大年龄?目前,国家已明确表示自愿只生一孩不再奖励。这意味持续33年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将退出历史舞台。按照以前的政策规定,我国对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规定为直至孩子年满14周岁,有的地区发至孩子年满16周岁或者18周岁。二、独生子女费哪个部门管独生子女证由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办理领取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一)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二)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三)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三、独生子女费一年多少钱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 法律分析: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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