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情况下可要回定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20 12:0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要回定金的情形:(1)给付定金的一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债务;(2)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下列情况可以退回定金:
    (一)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三)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可要回定金的情况有:
    1、给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了债务,且符合合同约定的;
    2、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