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美容院脱毛烫伤。后续补偿如何?

美容整形纠纷
2024-01-20 12: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美容造成受害者受伤的赔偿标准: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的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美容伤害的赔偿标准:1、应该按照美容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然后凭据支付;2、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接受美容院服务时受伤,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方式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美容院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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