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想知道被人打了之后没还手,然后警察让调解。但是对方的态度非常的不诚恳,他看起来非常高兴,很无所谓,刚打了做了医院检查,但是过了几天做的检查是没啥问题,那这样的话我就白打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0 12: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是这样走法律程序的:
    1、首先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2、然后要求警方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警方出具委托书后受害者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公安机关依法对打人者作出处罚。
    4、受害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系列的人身损害赔偿
    扩展资料
    被人打伤是这样处理的:被人打伤了首先应当报案,一般打人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之后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的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打了,可以先去司法鉴定机关做伤情鉴定,经鉴定,若伤情达到轻伤程度的,再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被打了可以选择起诉的。



    1.报警110,并且索取出警记录。



    2.向警方索取验伤单,到指定医院进行验伤和治疗,治疗(住院)完毕后,一定要向验伤结论。



    3.验伤结论是轻微伤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被告赔偿侵权损失;事先你要掂量一下,你把对方揍的怎么样?权衡损失和被损失。



    4.验伤结论是轻伤以上的,就可以到发生地检察院报案,然后由检察院调查和提起公诉,这样对方必须要负刑事犯罪责任,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