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没有烟草证,在卖烟,该如何举报?

2024-01-20 13: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烟草证卖烟会,被发现之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如果是没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则依法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如果情形严重,触犯刑法,则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是伪劣烟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举报无证卖烟最有效方法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举报。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 举报无证卖烟最有效方法是向烟草专卖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法律规定,若是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二条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第十三条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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