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庭冻结了银行卡,里面的钱可以拿出来吗?

2024-01-20 14: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不能取出来。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就不能取出了,在解冻后是可以正常用的。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被冻结,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银行借贷逾期;二是一般民事官司诉讼;三是经济及其他违法犯罪涉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不能取出来。银行卡被冻结,里面的钱就不能取出了,在解冻后是可以正常用的。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被冻结,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银行借贷逾期;二是一般民事官司诉讼;三是经济及其他违法犯罪涉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 法律分析:银行卡被法院冻结,里面的钱就不能取出了,不过在法院解冻后是可以正常用的,且银行是没有权利冻结银行账户的,只有根据行政司法机关要求,才可以冻结银行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天津律师 天津找律师 红桥区律师 红桥区找律师 天津彩礼律师 天津起诉离婚律师 天津子女抚养律师 天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天津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天津离婚赔偿律师 天津家暴律师 天津刑事辩护律师 天津刑事赔偿律师 天津无罪辩护律师 天津帮信罪辩护律师 天津取保候审律师 天津刑事拘留律师 天津毒品犯罪律师 天津诈骗律师 天津死刑辩护律师 天津经济犯罪律师 天津暴力犯罪律师 天津职务犯罪律师 天津劳动仲裁律师 天津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天津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天津合同审查律师 天津借款合同律师 天津买卖合同律师 天津租赁合同律师 天津股权转让律师 天津破产清算律师 天津企业诉讼律师 天津债务追讨律师 天津民间借贷律师 天津公司债务律师 天津信用卡纠纷律师 天津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天津房屋买卖律师 天津房屋租赁律师 天津二手房律师 天津开发商违约律师 天津装修纠纷律师 天津房屋产权律师 天津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天津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天津交通肇事律师 天津遗产继承律师 天津征地补偿律师 天津土地纠纷律师 天津拆迁补偿律师 天津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天津拖欠工程款律师 天津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天津侵权赔偿律师 天津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天津著作权律师 天津商标律师 天津专利律师 天津保险合同律师 天津保险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