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三轮车撞了。对方完全负责。假如我没有钱来补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20 15: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被撞了可以分两种情况请求赔偿:1、如果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还有汽车维修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费用等;2、如果不是全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给钱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等。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的车辆、车内物品灭失以及车辆救助费用;(二)车辆丢失或者不能修理的,购买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的车辆更换费用;(三)依法从事货运、客运等经营活动的车辆不能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造成合理的中途损失的;(四)非营运车辆因不能继续使用而更换通常运输工具的合理费用。扩展资料: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些问题的第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养护管理缺陷造成损害,请求经理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经理可以证明的方式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标准,履行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职责的安全防护、报警管理维护除外。依法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要求高速公路管理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绍兴仲裁委——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