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犯故意伤害罪在看守所呆了100天了,明天由检察院转为法院,对方没达成谅解,像他这种情况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6-30 17:3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到法院判决,大约还需要三到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如果证据不足,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退一回两个月,可以退两回,这样可以再增加四个月才能开庭。
      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依法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宣告缓刑。
      建议尽快和受害人达成赔偿的协议,争取取保候审。
  • 故意伤害致轻伤一级,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得到受害人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开庭后等判诀期间不会被关押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
    (八)》修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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