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律师收了律师费,没有给我发票收据怎么办?你好,我的律师收了律师费,没有给我发票收据怎么办?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20 15: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收费不办事应该解决办法如下:1、首先将这个问题给律师事务所反映,及时退款解决,并按照约定,让律师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约,以约定的违约责任申请赔偿;2、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必须保留好证据,比如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或者欠条等,及时追回付给律师的费用,假如对方拒绝,可以直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投诉反映;3、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4、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 律师收费不办事应该解决办法如下:1、首先将这个问题给律师事务所反映,及时退款解决,并按照约定,让律师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约,以约定的违约责任申请赔偿;2、在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必须保留好证据,比如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或者欠条等,及时追回付给律师的费用,假如对方拒绝,可以直接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投诉反映;3、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4、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 律师收费不开发票消费者可以去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事务所协会进行投诉反映。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出现下列行为: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法律依据:《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经营者不得以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代替。有正当理由不能即时出具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协商的时间、地点送交或者约定消费者到指定地点索取。经营者约定消费者到指定地点索取的,应当向消费者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对经营者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息中予以记载。第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消费者的约定或者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在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向其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并且两次以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但经营者能够证明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超过时限的除外。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要求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