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孕妇,今天被别人威胁,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0 15: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被别人威胁,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较轻,承担行政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 孕妇受惊吓对方是否负法律责任,视以下情况而定:1、如果是行为人故意追求伤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手段恶劣并且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实际结果定罪量刑,涉嫌故意伤害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2、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仅为戏弄,而没有造成严重不良结果,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3、如果行为人仅为戏弄而且手段并不过分,但是因为行为人不可获知的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应认定为意外事件,根据造成的伤害有可能负法律责任;4、如果行为人属于无意恐吓,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民事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孕妇受惊吓,如果孕妇受到人身损害,对方存在过错,那么对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