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在外地上学,想转学到老家要什么手续?

2024-01-21 00: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转学到异地首先需要凭借相关的证明材料到现在的学校进行申请,学生填写转学联系表,然后现在的学校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并且加盖学校公章。2.学生持转学联系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接收学校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3.学生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来的学校,并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4.开具转学证明后,学生持证明就可以到转入的学校进行就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 要有外地学校所签发的转学证(小学已经上完的,要有毕业证),还要在外地学校所在的教育局档案科提取孩子的学籍档案,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处理程序:1、在外地学校开出转学证,并提取学籍档案。2、带着转学证、学籍档案、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到到转入的学校所在教委办理入学手续。3、教委通过后,到所在学校入学。转学要求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学籍
  • 法律分析:需要以下手续:(一)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其监护人自行联系就读学校,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二)对自行联系学校有困难的,可向当地教办提出申请,由教办安排就读学校。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待收到接收学校的回执后,开具转学证书;(三)学生确因其监护人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的,当年从市外调入、人才引进、部队转业等特殊合理理由转学的,其转学手续办理可不受时间限制;(四)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五)市属学校、民办学校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