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2024-01-21 03: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迁户口需要如下手续: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第一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第二步,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请求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落户口需要的手续:
    1、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