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在农村有个女儿,之后就不能生育了可以再领养个男孩吗?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2019-06-30 17:59: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收养孩子,须先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收登记建立收养关第,收养关系成立即可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领养人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同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领养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籍、婚姻、子女状况、身体、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还要有被领养小孩的来历证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民政部门建议,领养人可以先到区社会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孩,再向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这样手续相对简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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