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了,公司想解雇我,给我补偿,我能拒绝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1 06:1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后被公司要求辞职的,可以直接拒绝;如果被公司违法解约的,可以采取协商、申请调解、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权,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向本人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赔偿金,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而予以辞退。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1、妇女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将其开除,否则将触犯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若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3、如辞退违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