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对象还没有领证,孩子已经三岁了。现在领证的话,带孩子去户口罚款吗?

2024-01-21 06: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上户口罚款,只规定要在3个月内上户口,超3个月就要写情况说明到派出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没有规定上户口罚款,只规定要在3个月内上户口,超3个月就要写情况说明到派出所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二、假报户口的;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孩子上户口超过三个月并不会罚款,虽说法律规定需要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将孩子的户口上好,但是超过这个时间也可以办理,只是可能需要的手续比开始多,但并不会对其进行罚款。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就可以,不要虚报或者假报,没么也是可以上户口的。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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