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未遂法律规定是否一定要民事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找受害人写谅解书是否要给赔偿?

2019-06-30 18:2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案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有相关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在刑事案件中是有关人身损害赔偿都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是对强奸罪的赔偿问题解释。
  • 下面简述一下强奸罪客观构成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 关于强奸未遂的民事赔偿方面,被害人是有权在强奸罪被提起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赔偿、赔偿范围与额度则依据民法有关规定,很复杂不能一两句说清,你把握如下几个原则即可:
    1、最起码的被害人有损害才能有赔偿,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损害包括身体的、生理的以及心理的;被害人应当对自己受到的损害(不论肉体的还是精神的)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负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被害人收到了损害,但不能证明损害为嫌疑人所有、存在损害后果以及该后果由嫌疑人的过错(犯罪)行为所致之一,被害人都可能不会得到法律规定下的赔偿,这时致害人(嫌疑人)也就不存在赔偿责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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