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021,也可以采取信函、面谈或者互联网形式来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
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
授权委托书;(二)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三)具体的
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四)具体的投诉请求;(五)投诉的日期。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7年1月21日,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其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