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大学生,现在快毕业了,学校不让自己实习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1 09: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大学生如果遭到学校强制实习是可以举报的,也可以到教育局投诉。大学生维权主要指大学生个人或相应的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我国法律以及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借助司法或其他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清除已有的侵害。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的本质是教育通过企业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企业需要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使企业在分享学校资源优势的同时,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使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 法律分析:虽然实习,但仍属大学教学范畴,即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整体提高学生的技能与素质。首先,到实践单位,需交实践培训费;到实践单位的住宿费也要交。其次,这些都需要学校联系安排等。另外,所有实践活动都要确保安全,若有意外,仍需学校负责。所以,这些活动的费用都要由学生出,而不能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你好,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