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我许可,有人在网上发了我的照片,加上侮辱性的话语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肖像权
2024-01-21 10: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别人照片还辱骂别人,这种做法是犯法的。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未经本人同意发照片侵犯了他人肖像权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未经本人许可乱发别人照片,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如果通过照片侮辱他人,并歪曲事实恶意中伤他人,涉嫌侮辱罪。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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