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吗?我想咨询的是孩子在学校发生的事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1 10: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法律分析:看情况:
    一、儿童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发生意外事件,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与家长的监护责任无关。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家长应当承担监护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可以起诉学校。《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 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法律依据:《青少年保护法》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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