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欠款如何打收条

债务追讨
2024-01-21 10: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一部分欠款收条的书写方式:首先,写明钱款双方的基本情况。例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然后,写明欠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最后,由双方亲自签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当事人收到欠款要打收条的,收条中应写明:欠款人和收款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欠款的原因;欠款的数额;收到欠款的时间、地点、数额;以及收款人的签名、盖章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归还欠款的收条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收到欠款的种类、币种、钱的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要写明收到欠款的具体信息,如时间等等,最后要求署上收款人的姓名或单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