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女朋友的名字,却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能找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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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男女双方的姓名,年龄,民族,居住地,联系方式。因感情不合自愿分手,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男女双方签名。年月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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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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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发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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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