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7年9月22日在上班期间高空坠落,造成脚部粉碎性骨折,骨盆裂缝,现公司只支付了医疗费用,请问后期赔偿怎样计算?公司只答应赔付三万元,其中包括半年后的二次手术费用,前后误工八个月只能拿到两万元,这样赔偿合理吗?

2019-06-30 20:09:5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赔偿的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据此,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具体标准是按日支付赔偿金。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7条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规定计算,并且从造成身体伤害、致残和造成死亡三个方面分别规定了赔偿标准
    3.侵犯财产权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