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去年年前放假的前一天接到通知说公司经营不善,让我过完年之后自己去找工作,并且老板方式也承诺了二月份的工资给我算一整个月,并且按月发放。到了年后,也就是二月底的时候,应该要发放一月份的工资了,但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没给我发,后来大约3月中旬的时候,我打电话过去催了好多次,才勉强给我发了2000元,不足一个月工资!老板的意思是他手头没有闲钱,让我等一等!然后我也接受了他的说法,但是到目前为止,剩余的工资也没到我手上。这期间我也给前公司老板打过电话,但是得到的回应总是说手上没钱!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有两个老板,后来分开了,现在给我发工资这个老板又自己开了一个公司!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