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作中得了精神分裂症,公司能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1-21 14: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患精神病,合同期满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给予其经济补偿。该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用人单位在处理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的问题上,应根据单位性质、用工情况及评残程度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包括可辞退、不得辞退、可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赔偿。在职职工,在上班期间得了重大疾病,不属于工伤范畴的,可享受医疗期的待遇。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企业应当负的责任:1、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医疗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3、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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