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父亲不管16的孩子,不给生活费,还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4-01-22 03: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已满十八周岁的正常情况下是没有抚养费的,不过孩子满十八周岁之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愿意继续给孩子抚养费的,也可以继续给付,法律不予干涉,父母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具体的时间可以由孩子父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孩子已满18周岁的一般无需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离婚后孩子父亲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按时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支付的,可以拿着生效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一方采取强子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