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九年级学生连上两周课只放半天假

讨薪
2024-01-22 06:2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私自缩短假期的行为违反教育局规定,若有此类现象,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缩短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是法定节假日,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二)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一般学生可以休学的情形有:1.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 学校占用暑假补课,如果面向高三年级,那么是合法的,否则违法。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利用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