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同意被他人拍视频

网络侵权
2024-01-22 08:0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未经他人同意,一般不可以上传他人的视频。经他人同意,上传他人的视频,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 拍别人发视频是侵犯肖像权。不经本人同意,私自将拍摄他人的视频上传公众平台的,侵犯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争执时录对方视频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合法的。首先,录的视频不能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录的视频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七十六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
    (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
    (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
    (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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