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因对方酒驾与我发生矛盾,对方故意把我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请问,对方应怎样赔偿或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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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赔偿要根据你的实际支出为依据,不能给你准确数字,只能告诉你范围。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造成造成故意伤害应该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
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
(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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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为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
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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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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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赔偿的,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来说,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金额确定,需要进行相关的鉴定才能够确定,如果进行了伤残鉴定后确定为轻伤以上的,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还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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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