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起诉离婚,是因为他在外面有女人了,而且和那个女人住在一起,我和崽的生活费他一分钱不给

离婚
2019-07-01 01:3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不可避免地都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提供证据来论证。这需要当事人提前准备好证据。而这些证据主要有:
    1、身份证据: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
    2、婚姻关系证据: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夫妻关系的证据。
    主要是结婚证。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相关单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满两年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情况的证据、公安机关的出境记录等。
    4、子女抚养证据:关于子女的生活、学习、抚养等相关情况的证明。
    5、家庭财产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6、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关于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以映证共同财产、债务等相关情况的证据。
    7、住房情况的证据:一般主要是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需要经济帮助证据:关于弱势一方要求对方提供帮助的证明。
    9、无生育能力证据:主要用于证明自己无法生育,子女应随自己共同生活。当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主张的证据。
    10、证明曾提起过离婚诉讼的证据:于证明曾经提起过诉讼夫妻感情没有和好,而是继续恶化以至破裂的情况。
    11、离婚损害赔偿证据: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没有生活来源,男方就有抚养女方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抚养配偶,女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协议离婚以后,就孩子抚养费还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