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解决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的问题

2024-01-22 10: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限制坐高铁解除需要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于被执行人不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履行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且被人民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是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出行,不得出国出境。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期间,需要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满足这两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一般可以购买火车票,但是只能购买硬座或者硬卧,高铁票可以购买动车票二等座,一等座商务座软卧是无法购买。被执行人需要及早解除,否则会影响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的民办高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哪些人不能乘坐高铁不能乘坐高铁的人员如下:1、信用卡逾期不还,上了失信人员名单,被高铁拉入黑名单的人,不能乘坐高铁;2、扰乱铁路车站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的人,如在高铁上吸烟、故意破坏设备的人,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乘坐高铁;3、利用假票、逃票,过期无效票乘车,一经查除,限制期限内不得搭乘高铁。
  • 限高申请坐飞机、乘高铁可以向法院申请、提供担保、履行法院判决等。当失信人员被限制高消费时,因为生活或者是经营必须要进行消费活动时,例如被执行人要乘坐高铁、飞机出行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之后就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法定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被法院限制坐高铁解除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