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朋友的饭局认了识另一个老乡,聊了几次以后,老乡就要和做汽车生意,开始我是不相信他的,他每天都去我哪里,缠着我,拿了一些汽车授权书的东西给我看,他说让我拿两万元,分我8000元,我没有相信,后来又叫我拿5500元,分我2500元,在他劝说下,我就同意了,说好3天给我,留了一张欠条给我,可是到现在打他电话又不接,钱又不还我,他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诈骗?我现在有什么办法要回我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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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借款没有借条就无法起诉,他可以说没有借你的钱。欠款不同,只要是欠款,都有的的事由,有欠款的事由
证据就可以起诉的。比如欠工资,只要有劳动
合同和劳动事实就可起诉。
欠货款只要有
买卖合同或收货签单或发货签单就可以起诉。欠租金只要有
租赁合同就可以起诉。只要是欠款,不管欠什么钱,都能找出证据的。如是借款,借条是唯一的证据,没有借条,在法律上就等于没有借钱。
借条是借款的唯一证据,欠条不是欠款的唯一证据。幸好你的是欠款,不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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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
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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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