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过程中的纠纷不属于
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
劳动关系,应聘过程中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